济宁邹城市委编办优化构建事业单位公益指标评价监管体系

     作者:李慧星      发布时间:2024-12-20

为提高事业单位公益服务质量水平,济宁邹城市委编办以公益性为标尺,以闭环管理为要求,在教育领域先试先行探索开展公益性评价,促进事业单位高质量履职、高水平服务。

一、把握“公益”核心点,制定评价指标标准。以“强化受评单位公益属性”为核心,联合市教育体育局出台《邹城市教育类事业单位公益性评价办法(试行)》,建立由“普惠均等、资源保障、服务质效”3个正向指标和“责任担当”1个反向指标构成的指标体系。一是正向指标确定发展方向。“普惠均等”主要体现在保障所在区域内适龄学生能获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引导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资源保障”主要体现党委政府对事业单位在人、财、物上的投入保障,反映各级各类学校教育资源的现状,为解决教育资源分布不均等问题提供决策依据。“服务质效”主要以服务为导向,体现事业单位为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提供的服务产品、服务质量。二是反向指标划定红线底线。将党的领导、纪律要求、行业红线等难以量化的指标作为反向指标,建立“责任担当”评价维度,促进学校规范办学,强化学校社会责任、社会义务。三是科学设置二级指标。通过多次反复分析论证,提炼出公益属性体现较强、依据比较权威、口径比较统一、数据来源比较客观的指标项,设置生师比、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专任教师占比等二级指标,使评价指标在反应公益特性的基础上更具权威性、统一性。

二、紧盯“评价”关键点,聚焦评价实施过程。坚持以数字化改革为契机,强化事业单位公益性评价实施的简便性和易操作性。一是简化工作流程。运用“简化”原理,将评价指标进行筛选提炼,剔除多余、低效能、可替换的环节,优先选取教育部门直接掌握或大数据可直接获取的数据指标,提炼形成普遍应用规则,使公益性评价整体过程更精简合理,评价更具操作性、推广性。二是强化数据归集。探索将评价指标与教育部门各类年报数据、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指标相挂钩,由教育部门定期按学年将指标数据进行归集,建立易获取、易溯源的动态数据流。三是全面开展试点。选取市教育体育局所属106个事业单位作为评价对象,以一个教学年度为评价周期,结合学校自我评价结果、年报数据和实地核查情况,对照操作指标和指标公式采集对应数据,并按照三级指标明确的分值进行赋分,对各学校教育资源现状、服务质量、服务效益等进行综合性分析评价,客观真实反应事业单位公益体现,为完善公益服务供给提供客观数据支撑。

三、抓实“运用”落脚点,强化评价结果运用。科学确定评价结果,加强转化运用,激发事业单位发展动力。一是建立问题综合分析研判机制。梳理受评单位存在问题及扣分项,综合分析失分原因、情节轻重和性质后果,研究对策举措,督促推进事业单位提质增效,合力促进事业单位公益性服务效能的发挥。二是强化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公益性评价结果作为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通过连续客观监测、结果公布等,及时发现与时代发展不相称不协调的突出短板,同时扩大人民群众对公益服务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促进事业单位纠正公益性偏差问题。三是促进公益事业平衡充分发展。充分转化运用评价结果,在人、财、物上对事业单位发展给予差异化支持和保障,推动事业单位资源重组、职能重构、布局优化,形成“提优扶弱”的良好局面,促进公益事业平衡充分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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