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滕州市强化机构编制保障 全力推动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

     作者:滕州市委编办      发布时间:2025-05-23

滕州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和文化遗产工作的重要论述,紧密围绕文物大县建设任务,在优化机构设置、理顺执法体制、统筹编制资源等方面持续发力,有力推动全市文物事业繁荣发展。

一、优化机构设置,健全工作体系。在滕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加挂滕州市文物局牌子,设置文物管理室(挂薛国故城前掌大文物保护管理办公室牌子),明确文物管理、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利用等职能,为文物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设立枣庄市墨子研究中心,进一步整合人才、学术、文化资源,提高文化研究阐释、创新运用、宣传普及水平,大力发扬墨子科创精神,为“百里三圣人”文化强省建设提供枣庄元素。设立市岗上遗址管理服务中心,为市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中心设置文物保护传承室、考古研究室,推动创建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提升考古和文物保护研究事业发展水平。

二、理顺执法体制,提升执法质效。剥离综合执法部门的文化旅游执法职能,单独设立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从综合执法机构划转事业编制30余名,推进“局队合一”、机关和执法队伍力量相统筹,有效破解执法力量分散、执法队伍专业性不强等问题。探索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模式,组建文物保护巡查队,实施薛国故城、前掌大遗址、北辛遗址、龙泉塔4处“国保”安防工程,推进文物安全天网工程和岗上遗址安防工程建设,筑牢文物保护“防护墙”。

三、统筹编制资源,配强人员力量。在镇街统一设置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履行文物保护和考古研究日常管理等职责。坚持因事设岗、以岗定人,设置公共文化岗、文化旅游岗40余个,配备人员近100名,各镇街先后打造薛国故城遗址、岗上遗址以及薛河流域文物保护和展示项目等特色品牌,实现文物事业“百花齐放”特色发展。精准投放编制资源,将上级下沉用于支持文物大县的编制核增至市文物保护传承和考古研究中心,专项用于文物保护传承、考古研究工作;为市博物馆、市汉画像石馆核增编制30余名,助力创建国家一级馆,以人才力量保障助力文化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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