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烟台市福山区以制度为引领、以执行为核心、以结果为导向,提升机关职能运行监管效能,推动部门更加规范高效履职尽责。
一、健全工作机制,明确“管什么”。一是精准掌握政策。组织开展学习研讨,通过“每周夜校”“干部上讲台”等活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管理评估办法》,结合先进地区机关职能运行监管先进经验做法,学深吃透机关职能运行监管工作政策,培养更多“行家里手”。二是优化监管标准。围绕“监管什么、怎么监管、监管结果如何运用”等重点、难点问题,制定出台区级机关职能运行监管办法,明确监管的原则和形式、内容和指标、办法和程序、结果运用等内容,细化自查自评、实地评估、综合评定、情况反馈、督促整改等步骤程序,形成4类10个方面评价细则。三是重塑组织架构。成立以1个业务科室为主导、3个关联科室共同参与的专项工作小组,制定机关职能运行监管工作方案,明确监管工作开展范围、内容、步骤,将全区43个区直部门、12个群团机关纳入监管,聚焦核心职能履行情况、机构编制执行情况、机构编制使用效益情况等3个维度评估,打造协同推进、职能融合、信息共享的组织架构。
二、优化评估方式,明确“怎么管”。一是自评自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及改革攻坚任务,明确工作总体原则、主要内容,规定评估方法步骤和时间进度表,指导督促部门及时有序完成自查。组建由分管领导任组长、职能科室工作人员任组员的联合工作组,开展实地检查。通过座谈交流、查阅工作总结以及社会关注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等方式,分析掌握部门履职尽责情况。2024年以来,先后与20名部门领导、35名科室负责人进行交流,查阅纸质材料300余份。二是线上评价与线下评价相结合。线上,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组织900余人参与评价,提升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让群众能够通过网络平台客观准确“评服务”。线下,将评价对象和评价内容合理分类,逐一列明部门职责任务纳入《机关职能运行评价表》,组织区直部门、镇街“评作为、评履职”,收回200余份评价表,收集各类意见建议35条。三是内部监管与外部监管相结合。在内,充分发挥编办引领作用,将机关职能运行监管与部门权责清单、职责任务清单、职责边界清单等深度融合,多维度评估部门履职情况。在外,与纪委监委、组织、巡察、人社等部门协作配合,建立联动监管机制,定期沟通,归集部门职责交叉、推诿扯皮等机关职能运行方面问题,齐抓共管促进工作高效运行。
三、突出监管实效,明确“怎么用”。一是与服务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挂钩。将机构设置、职责履行、公共服务成效等机关职能运行监管工作情况与年底绩效考核深度融合,计入全区服务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指标成绩,对在机关职能运行监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不能及时整改到位的部门予以减分。二是与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挂钩。将机关职能运行监管结果作为深化机构改革决策、优化部门职能配置、调整机构编制事项、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重要依据,对职能弱化部门,相应核减机构编制,职能变化不大、工作任务增加不多的,通过内部挖潜、优化流程等措施满足履职需要,对职能增加较多、承担任务较重的,在机构编制资源方面予以倾斜。三是与区领导决策挂钩。从职责履行、权责清单执行、对镇街业务指导等多个方面,对各部门机关职能运行情况综合分析评定,形成评估分析报告,呈报区委区政府领导参阅,作为全面掌握部门职能运行、落实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参考,切实发挥机关职能运行监管工作在服务大局中的积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