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委编办围绕抓基层强基础,聚焦“增能、减负、提质”,深化“优编强基”改革,着力构建精简、统一、高效的镇街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基层治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双提升。
一、优化基层资源配置,赋能基层治理“加油站”。一是统筹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聚焦基层主要职能,优化镇街机构设置与职能配置,统筹兼顾全市镇街相对统一性与差异性,将镇街机构设置由“七办五中心”调整为“五办四中心”,强化基层在社会治理、公共服务、民生保障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同时注重为基层经济发展机构赋予更多的职能和权限,使其能够更好地服务企业、推动产业发展,为基层经济增长注入新动力。二是推动资源下沉,保障编制需求。持续推动编制资源向基层倾斜,设立镇街事业编制周转专户,重点补充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城市管理等领域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切实筑牢镇街事业发展编制基础。三是落实“五权下放”,提升基层话语权。指导县市区进一步细化落实赋予基层对县直职能部门及其派驻机构考核评价权等“五项权力”的工作举措,建立赋予镇街“五项权力”定期调度制度和信息联络机制,制定工作流程图,解决镇街工作“越位”、责任“错位”、办法“缺位”等权责不匹配问题,确保县直职能部门权力放得下,基层接得住、用得好。
二、规范基层权责关系,助力基层减负“卸包袱”。一是明晰职责关系,细化责任分工。指导县(市)区编制县乡“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事项,明确职能部门和镇街职责分工和主次责任,编制清单事项“流程图”和“说明书”,进一步细化职责分工,明确监管情形,规范事项名称、工作职责、责任科室、联动机制等实施要素。建立职责任务清单外事项准入机制,明确县直部门不得擅自将已明确由自身承担的职责任务交由镇街办理,切实减轻基层负担,着力构建“照清单履职、依清单办事”的精细化管理制度体系。二是清理议事协调机构,提升决策效率。指导县(市)区精简规范议事协调机构,严格控制县级议事协调机构,镇街不设议事协调机构。通过清理规范着力解决议事协调机构过多、效率低下、增加基层负担等问题,促进议事协调机构设置更加精简科学,推动各项工作规范高效运转。三是规范机构挂牌,助力基层减负。紧盯镇街机构挂牌“多、杂、乱”现象,按照“立足基层、于法有据、便利群众、精简管用”原则,从严从紧规范镇街机构挂牌,让基层干部从繁琐的事务中解脱出来,把更多精力投入到服务群众和推动基层发展的核心工作中,让镇街机构的职责更加明确,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增强基层治理效能,为基层“减牌”更“减负”。
三、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推动基层服务“上台阶”。一是完善执法体制,加强队伍建设。在各镇街设置应急和综合执法中心,明确负责辖区内综合执法相关工作,统一指挥和统筹辖区内县级职能部门下沉执法机构和基层执法力量,全面推行一支队伍管执法。推进执法权限和执法力量向基层延伸,化解基层面临的“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等问题。推进县直派驻执法人员下沉,统一接受镇街领导和管理,由过去的派驻机构“分散执法”“多头执法”转变为基层“统一执法”“联合执法”。二是优化治理模式,探索岗位管理。进一步优化基层治理模式,指导部分县(市)区探索在镇街实行岗位管理,通过设置具体工作岗位进一步细化工作职责、规范履职流程。由镇街统筹使用工作人员,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匹配岗位人员,切实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最大程度发挥编制的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