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委编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的重要论述,聚焦全省文物大县建设,持续优化事业机构设置,切实理顺行政执法体制,统筹编制资源配置,有效推动文物保护和考古研究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为文化旅游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力机构编制支持保障。
一、着力优化机构设置,提升编制资源配置水平。一是围绕发展谋优化。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针对个别事业单位设置不科学的实际,统筹考虑机构编制优化配置,整合市文创旅游产业促进中心、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心等2个事业单位,新组建市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中心,继续加挂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中心牌子,有效促进文创旅游、文物保护、考古研究等职能融合;同时,考虑滕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繁多的实际,其中枣庄市级以上的非遗项目85项,为更好促进非遗项目保护、传承、发展,保留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心牌子。二是聚焦中心强支持。滕州岗上遗址被国务院公布为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以来,聚焦“考古中国—海岱地区文明化进程研究”项目建设,围绕滕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利用,专门设立滕州市岗上遗址管理服务中心,内设3个职能科室,主要负责岗上遗址管理服务和保护等工作。三是强化管理优配置。坚持机构编制瘦身与健身相结合,在机构优化调整设置中,优先从文化旅游部门内部调剂使用事业编制60名。同时,注重加强与组织部门沟通对接,严格落实事业单位领导职数管理规定,确保核定的领导职数科学规范。
二、着力理顺执法体制,提升行政执法质效。一是调整理顺执法体制。根据机构改革有关精神,在充分调研论证基础上,将原整合到综合执法部门的文化旅游执法职能进行剥离,单独设立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同步建立健全审批、监管、处罚衔接配合机制,有效形成审批监管执法合力。二是统筹人员力量配备。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统筹考虑工作任务、执法频次等因素,从综合执法机构划转事业编制30余名,优先选调熟悉文化市场执法的人员,有序补充执法力量近20人,坚持“局队合一”模式,统筹机关内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等力量,为执法工作有效开展提供强力保障。三是强化执法工作开展。文化市场执法体制调整以来,执法队伍持续加大检查力度与执法频次,共检查网吧100余家次、娱乐场所40余家次、出版印刷单位50余家次,旅行社及分社40余家次,联合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夜查电竞酒店及宾馆30余家次,为人民群众和游客营造了平安祥和的氛围,有效确保文化旅游市场安全、健康、有序。
三、着力强化编制保障,持续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活力。一是不断加强编制支持保障。聚焦全省文物大县建设和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提升,通盘考虑常住人口数量、建筑面积、馆藏藏品数、珍贵文物数、流通参观人次等因素,按照有关场馆核编标准进行测算,本着严格掌握的原则,统筹调剂事业编制20余名,全力支持博物馆、汉画像石馆、文化馆、图书馆被确定为国家一级公共文化场所。二是强化用编计划支持。每年制定用编进人计划的过程中,本着优化人员队伍结构的原则,注重引进人员的专业、学历等是否符合文旅工作实际需要制定招聘计划,有效强化专业、高学历人员有序补充。先后为市文旅局所属事业单位下达用编进人计划30余名,招聘和调配近40人,其中硕士学历以上13人,持续补充考古、文物修复、文物展览等领域专业人才,增强了文旅事业发展核心人才竞争力。三是强化用编使用效益问效。采取部门自查与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面跟踪问效,通过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等方式,充分了解掌握批复机构编制事项落实执行情况、实际运行效果等方面情况,重点关注机构职能履行情况、岗位人员作用发挥等。同时,建立与巡察、审计等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协作配合等制度,确保编制资源使用效益作用有效发挥。



